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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

时间:2018-10-10 15:27:53  阅读量:1509  作者:

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

 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 为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规范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行为,保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、履行职责、承担义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和《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章程》)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则。

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方式,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,是公司领导集体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途径。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前提下,坚持依法议事、权责统一的原则,以达到互相协调、科学决策、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。

第二章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

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所议事项不应超过《公司章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范围,所作出的重大决定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。

第四条 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总经理行使的职权,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如下:

(一)研究拟订需要提交董事会审定的各类计划、方案和提案,包括:

1.公司年度经营计划;

2.公司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

      3.公司利润分配、弥补亏损方案;

      4.公司的投资、资产处置、贷款、对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方案;

      5.公司国有资产变更方案;

      6.公司所投资企业改制方案;

      7.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;

      8.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建设方案;

      9.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派出的董事、监事人选。

(二)研究落实董事会决议;

(三)研究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;

(四)研究确定公司具体管理规章细则;

(五)研究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;

(六)研究确定除高管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员工的招聘、培训、薪酬、福利和奖励方案;

(七)研究确定董事会授权的贷款、担保、资产处置或对外投资方案,并报董事会备案,需要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,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;

(八)定期通报经理层日常工作,检查计划执行情况,布置计划外的临时任务,研究日常安全、生产、销售、经营管理等工作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;

(九)研究确定需向董事会请示汇报的其他重大事项,并对相关问题提出经总经理办会集体研究后的合理化建议方案;

(十)协调处理与学校相关部门、上级部门、地方等关系;

(十一)研究确定公司总经理()年度工作报告和向职代会(或职工大会)报告的有关事项;

(十二)研究确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工作。

第三章  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

第五条 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,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;

(二)拟订公司的发展计划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;

(三)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

(四)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,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;

(五)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和奖励方案;

(六)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

(七)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;

(八)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主管及其他高管人员的提议;

(九)聘任及解聘由董事会聘任及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;

(十)拟订对公司、控股或参股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和奖励事宜;

(十一)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;

(十二)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第六条 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总经理承担下列责任:

(一)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公司章程,执行董事会的决议;

(二)对公司因经营管理失误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;

(三)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、财务状况、生产经营状况、资产保值增值情况、投融资情况等重大的事项,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;

(四)有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、一百四十九条、一百五十条所禁止的行为,给公司造成损害的,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。

第四章  会议的种类、参会人员与召开的条件

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。

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。

例会的内容:定期通报经理层和各部门的日常工作,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布置计划外的临时任务,研究日常安全、生产、销售、经营管理等工作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参会人员: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党组织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、各部门经理。讨论具体问题时可要求其他相关人员列会就具体问题进行阐述。

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视情况召开临时会议。

临时会议的内容:一般为专题会议(可以是一个或几个专题)

参会人员: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党组织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。

列席人员:根据讨论研究的议题情况,总经理办公会可以要求除公司高管以外的相关人员列席,列席人员不参加决策。

会议召开的条件: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总经理办公会应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:

(一)总经理认为必要时;

(二)党组织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认为必要提议时;

(三)两位副总经理同时认为必要提议时。

第五章  会议通知

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安排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的通知事宜。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会议的日期、时间、地点;

(二)参加会议的人员;

(三)事由及议题;

(四)发出通知的日期。

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可以书面通知,也可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。通知人做好通讯的记录备案。

特殊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,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前半天通知。

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时,对应该提供的议案文字材料,尽可能一并提供给参会人员事先参阅。

第六章  审议和决策

第十三条 专题议案的提出程序:

(一)总经理办公会议题,由总经理确定,分管副总经理可提前向总经理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,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;

(二)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,应事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提交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(或可行性报告)

第十四条 审议:

(一)由专人对专题进行全面的说明(对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必须提供)

(二)参会人员讨论;

(三)提问和辩论。

第十五条 决策:

(一)在与会者对需要决策的专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,参会人员(列席人员退场)对该专题应当进行集体决策;

(二)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,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议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决议,且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能通过;

(三)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。对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,一般性问题可缓议,如涉及时间性较强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紧迫问题,可由总经理裁定。

第七章  会议记录

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记录,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。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:

(一)会议召开的日期、地点、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;

(二)会议的议程;

(三)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发言(记录要求客观、真实)

(四)对需要集体决策的专题议案进行表决的方式和表决的结果(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、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和对应的相关人员)

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,由专人保存,作为总经理任职期满或离任审计的备查资料。

第八章  其他

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人员应整理会议要点,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应参会人员。

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,由分管副总经理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,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。

第二十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。

第二十一条 凡上次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,需由分管副总经理(或指定承办人)向当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。

第九章  附则

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,依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,并报董事会备案。本议事规则公司负责解释。